您的位置:首页>资讯 >

共同富裕理论中的经济体制理论探索—— 第廿九讲: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地位思考

2022-09-27 10:12:29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共同富裕理论中的经济体制理论探索——

第廿九讲: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地位思考

文/潘之凯:《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作者

(一)三种不同经济体制特点的比较思考

市场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和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有各自不同的功能和特点,每种经济体制都有其运行规律和运行的适用期。现将各种经济体制的所有制形式适用性、内在驱动力、激励方式、激励强度、适用历史阶段等结果比较汇总列于下表中。

三种经济体制的适用特点

1.优先适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

三种经济体制优先适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不同的。以下是各种经济体制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理想需要分析。

(1)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因为需要通过“管”生产者的生产计划来实施对整个经济活动的计划管控,需要企业无条件服从政府的计划。从这点看,只有公有制企业,或者集体企业能够实行这种计划管理。而私人所有制企业,从理论上说,企业应该自主经营,无法满足计划经济体制实行计划管理的要求。

(2)私人所有制企业最适合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理念是自由竞争、自主决策。在私人所有制下,企业主不仅拥有自负盈亏的责任,也同时拥有了企业完全的自主决策权,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一致。因此市场经济体制最适合的企业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企业。

(3)计划-市场经济体制适合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主要是因为:

第一,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即地区“枢纽”并不去管控具体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只“管控”生产者和消费者交换过程发生的具体“流”,是非“人”的“流”。这个“流”本身并没有所有制属性。地区“枢纽”管理的内容是这个经济事件本身是否符合规定,政府宏观计划的传递,也仅仅与交换过程具体契约的信息“流”关联,与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个“人”之间的“事”有关,与“人”本身无关。“供需契合枢纽”管控的是交换中的内容,至于这些内容的主人“姓什么”已不重要。

第二,在收入分配上,计划-市场经济体制通过生产要素的劳动内核化改造,突破了按劳配酬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束缚。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首先通过其中的可靠计划性,使资金不再稀缺,降低了生产要素中“资本要素”在配酬中的作用和地位,达到了“资本”投资人仅仅依据“关键帮助劳动”获得利息的水平;再加上劳动力生产要素中的一般劳动者和智慧劳动者均已直接按劳配酬,实际上已经全面实现了全生产要素“按劳配酬”的目标,因而也就不再受所有制形式的束缚,适应了多种所有制存在条件的需要。

第三,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关闭了通过供需契合环节使用特权干预竞争的通道。“公”有制企业不再拥有自己决定物资采购权、规则制定权、执行权、评价权,确立了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平等地位。由于这些原因,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允许多种所有制企业平等共存,拥有平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2.三种经济体制的内在驱动力比较

计划经济体制,曾经以最严厉的态度排斥物质刺激。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较长历史阶段中,几乎反对一切形式的物质刺激,社会成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均以精神鼓励和行政手段为主。在这个历史阶段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普遍受到压抑。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则以“利益机制驱动”作为内在驱动力。市场经济体制以满足自己的或自己集体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几乎事事处处都以满足自己的或自己集体的物质利益为诉求。由于在这种体制下,自己的和自己集体的付出可以直接成为自己的和自己集体的实在利益,因果关系紧密,因而有最强的驱动力,人们可以用尽自己的能力极限去竞争。市场经济体制也有寿命周期。必然会随着垄断的加剧、贫富差距的扩大、竞争者的减少和供过于求成为常态而改变竞争的强度。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在竞争过程也是以满足自己的和自己集体的利益去进行竞争,但这种竞争受到宏观平衡计划的制约,在收入分配中还通过真正意义上的按劳配酬,实现了“利己”目标通过地区“枢纽”的计划管控,向“为公”目标的利导。可以认为,这是一种“有引导的个性需求”激励。

3.三种经济体制的激励方式比较

计划经济体制(至少在中国),主要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展开,不进行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而提倡相互开展劳动竞赛,比如中国建设时期开展的“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劳动竞赛等。计划经济体制也还有由行政干预构成的重要激励。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则全面开展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和劳动竞赛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其中至少有:

第一,目标不同。市场竞争目标是要把竞争对手彻底打败;劳动竞赛的目标是比输赢,比高低,目标是让竞赛者更强、更好。

第二,手段不同。由于市场竞争的目标是把竞争对手置于死地,因此方式方法不择手段。而劳动竞赛不同,因其目标是促进参赛者提高自身某方面的技能,因此手段是文明的。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也进行市场竞争,就竞争动机而言,主观仍然是想战胜对手;但区别在于,新体制下竞争中的一方在客观上将很难让对手从市场上消失,因为失败方在竞争阶段基本上是不投入资源的,因此经济损失不会很大。新体制在竞争理论上也没有比赛那样文明,仍然需要在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竞争中获胜,但由于这种竞争受到了宏观计划的约束, “不择手段”不再有用武之地。总之,新体制构建了新内涵的激励方式,即在满足宏观计划平衡需要的前提下开展竞争,在竞争中“依需尽能,按劳配酬”,再在竞争和按劳配酬中激发每个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激励方式决定其激励强度不如市场经济体制,但远远强过计划经济体制。

4.三种经济体制的政府控制力比较

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力上看,计划经济体制是最强的,至少在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期间,政府不仅可以决定企业生产什么,什么时候交货,在经济活动中几乎没有不能触及的。当然这里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把企业和人作为附属物的计划控制,具有“官”的随意性,很难有市场活力。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经济学大师斯密仅给政府安排了一个“守夜人”的职务。后续不断有人进行了改良,提出了政府干预经济的“看得见的手”。但实践证明,政府的任何调控都会动摇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基石。因此,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经济的调控能力是最弱的。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则专门设计了“供需契合枢纽”的控制点并交由政府管控。这个“枢纽”是所有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必须经过的一个交换点,因此政府对整个经济的管控是全面有效的管控。新体制通过这种管控不仅实现了政府宏观平衡计划向微观经济领域的传递,还实现了中观、微观经济领域的公平公正竞争和难得的计划功能。因此,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控制是一种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最强控制。

(二)三种经济体制适用于不同的历史阶段

不同经济体制模式有不同的适用期。计划经济体制有最好的政府操控性,最适合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极度混乱时实行,特别是政治经济由“乱”向“治”转变的历史阶段:它可以使国家经济以快的速度走上正轨,但此后就会充分彻底地暴露出竞争力不足的缺点,以至于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有最强的竞争激励力,特别适合在消费品供不应求和整个社会垄断不严重、竞争者初始条件相对均衡的经济发展阶段实施。在经济发展阶段中,通过竞争者完全自主的竞争可以激发出最大的竞争积极性和创造性。

当社会经济出现下述现象时,就该实行计划-市场经济体制。

(1)行业生产已出现严重垄断。这时,垄断企业已不再关注向更多的人提供稳定就业机会,而只关心自己的垄断地位和高效益。

(2)贫富差距和地区差距扩大已经威胁社会安定。这时继续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自由竞争,会加剧两极分化。

(3)产能普遍过剩,而大量劳动力无法通过市场调节消化。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有均衡地区发展差距的能力,有了均衡收入分配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具备消费、生产、就业、环境和资源供给的计划平衡能力。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将人类的自由公平竞争纳入到符合人类未来发展需要的宏观计划平衡之中,建立起收入差距可控又受宏观经济平衡计划约束且按劳配酬的社会经济体系,在社会经济发展历史上有更长的生命周期。

(三)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是否具有历史必然性的思考

从人类发展历史看,伴随着生产力的快速提高,经济发展将由强劲增长阶段步入一个稳定发展阶段。经济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审视经济体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是否不可持续,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具备在经济稳定发展阶段实行的必然性。

计划经济体制在过去的实践中,以政府的全面计划包办动态的、变化的经济,以大锅饭分配机制去适应需要差异激励的劳动者,限制了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一定会限制生产力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无法控制和缩小贫富差距;无法在劳动生产率空前提高的情况下,保证劳动者普遍就业;无法在产能过剩成为常态、市场经济失去了赖以繁荣的消费市场局面下推动消费市场和生产能力两个环节全面平衡地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无法成为经济稳定发展历史阶段的经济体制模式。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则通过其中的计划性和竞争性结合,克服了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缺陷,在宏观平衡计划和政府对交换环节控制下,有效控制贫富差距和地区差距,保证了国民的普遍就业,有机会成为历史发展的最佳选择。

转载自《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第六章“计划 - 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及历史地位,”部分文字有删减和调整。

作者简介:

潘之凯,1948年8月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郊区一个农民家庭,1976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遥控遥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4/SC1)委员、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作者,定制出行交通专利发明人,有着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及科研机构担任相关领导的工作经历。

Shape1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关键词:

相关阅读